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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4. 《关于做好老年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解读
        发布日期:2021-03-12 15:54:38 来源: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:2298次

        为全力做好老年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,全国老龄办印发《关于做好老年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明确了6方面要求。

        一是高度重视老年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。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从保护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高度,压实“四方”责任,落实“四早”要求,精心织牢老年人疫情防护网。

        二是持续做好老年人的宣传倡导工作。大力宣传新冠病毒相关知识和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,号召老年人做好个人防护,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,指导老年人和家庭成员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,配合做好重点人员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等。

        三是持续做好老年人照顾和权益保障工作。会同协调有关单位,切实解决老年人在出行、就医、消费等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智能技术运用困难。开展“智慧助老”行动,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。会同民政等部门,指导基层对高龄、独居、失能等困难老年人,包括因就地过年无法探望的老年人,做好摸底排查和走访探视,有针对性地提供帮扶关爱。

        四是持续做好老年人的健康服务工作。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科学防控基础上,为老年患者提供及时、便利的医疗服务。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,及时掌握老年人健康状况,提供针对性指导。

        五是持续做好养老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疫情防控工作。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提升机构疫情防控能力,科学、规范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。要求医养结合机构妥善安排对内对外服务,切实消除机构内交叉感染风险。

        六是加大保障和协调督促力度。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落细老年人疫情防控措施,协调保障服务老年人的医护力量和防护物资,做好一线医务人员老年亲属的健康、托养和生活服务。动员涉老社会组织、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。加强对老年人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。

       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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